 
收费票据 
购气记录本 笔者于2003年10月26日开始使用上榆川公司的天然气,2004年5月27日买气时,该公司收费员要笔者交22元每年的“燃气管道设施安检维修维护费”。笔者说维修管道是公司经营中正常的费用,怎么能让客户负担?收费员不管这些,不交费就是不给卖气。笔者家里急着用气,不然当天就断炊了,无可奈何,只好交了22元“管道维修费”作罢。交费后不给开正规发票,只给收据。两年过去了,期间笔者多次买气,公司再没要“维修费”,笔者也就不再当回事了。没想到2007年9月10日,当笔者又到该公司买气时,收费员忽然再次要求补交“管道维修费”。笔者说:“公司卖气,市场经营,自负盈亏,管道维修费用理应公司自己承担,怎么能向用气客户强行收取呢?照此行事,那么乘客买了车票后还应该收取车辆维修费,否则不让上车;客户饮用自来水交了水费后还应该收取水塔、水管维修费,否则不给供水。有这样的道理吗?”收费员答不上来,说:“我们有物价部门的批文。”笔者请他拿出批文,收费员却拿不出来。几次找主管领导讨教,却避而不见。当天笔者又是用气急紧,为免断炊,只好又先交了两年的44元“管道维修费”。该公司又不给正规发票,只给收据。同时前来买气的客户很多,都表示不能理解该公司硬性收取的这项“管道维修费”。
榆川天然气公司供气户目前已达数万户,而且还在逐年增加。笔者家中用气已达5年,未曾见他们对管道维修维护过一次,可是这笔“维修费”每年却非交不可,这种强行收费合理吗?
作为天然气消费客户,笔者有两点恳切建议:一是换一个收费名堂(“管道维修费”名不副实,引人争议);二是开一张正规发票(只开收据有偷税之嫌,有违国法)。 责任编辑:靳慧霞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