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漫画 蒋燕南 陕西省神木县公安局大柳塔分局收取煤老板“赞助费”经媒体披露,上级公安部门“非常重视”,责令神木县公安局快速处理。目前,榆林市公安局督察部门已介入调查,神木县公安局表示,219万元的“赞助费”将如数退还。(11月10日广州日报-陕西神木警方收赞助费续:219万将退还煤老板) <--advertisement code begin--><--advertisement code end--> 大柳塔公安分局收取煤老板“赞助费”被曝光,其上级主管部门榆林市公安局等反应可谓神速,一方面,立即责令神木县公安局快速处理此事。一方面,快速派出人员进驻大柳塔分局展开调查。神木县公安局主要领导明确表示,这笔集资款坚决不能收取,将如数退还。大柳塔分局参与其中做法不对,要立即纠正,对存在的问题一定严肃追究责任。这些铿锵有力的话语,果断下手的行动,几乎让人挑不出毛病。 不过,人们还是要问,大柳塔公安分局收取煤老板“赞助费”一事,此前神木县公安局知不知道?榆林市公安局知不知道?如果说榆林市公安局距离稍远了一点,榆林市公安局与大柳塔公安分局是连体关系,他们的一举一动,都在县局的眼皮底下之下,一方面,分局收取煤老板200多万元的“赞助费”,是个大动作,事前必须经过请示,否则,除非分局长不想当了。一方面,县局也是分局的监督机构,分局3名局领导,参加煤焦协会的专题会,公开收取60多个煤老板的巨额“赞助费”,这样的风声说什么都会传到县局、市局那里,县局、市局又怎能脱得了干系? 现在形成这么一种怪现象,哪里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或重大安全事故,经过媒体披露,置于大众广庭之下,其主管部门或上司才都“非常重视”,领导无一例外地都会作出最快反应,有的亲自赶到现场处理,有的派出精兵强将进行处理。但如果不是被媒体曝光,没能引起公众注意,他们则不闻不问。出了问题后,上司都把责任推给直接出事的下级,自己则来了个金川脱壳,恶性循环由此一出一出往下演。 这是“曝光重视症”在作祟,是问题上司身穿卸责马甲在保护自己,而将真相巧妙地掩盖起来。其实,凡是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或重大安全事故的地方,其根子通常就在其上司身上。有的是上司倡导、支持开的“花”,有的是其司怂恿、默认结的“果”。当问题暴露之后,上司不担责,站在干处拿下属是问,这怎能讲得过去,其下属又怎能服气?长此以往,上司成了按瓢的人,下属成了被按的瓢,上司便会永远是对的。 因此,对于媒体一曝光,上司就重视这种“曝光重视症”,必须实行上位追责,让其上司负有失责失察和连带责任,不能因为其在事发之后采取了行动,就让其逃脱责任。当每一个上司都负起该负的连带责任,他们才不敢掉以轻心,才肯下气力把下级的问题解决在平时,就不至于等到问题发生后才有“杰出”的表现。 张永琪 <--/enpcontent--> |